教務處課程規定:
二、各課程依教育部規定每學期授課須滿18週,除畢業班課程得於第二學期之畢業考試週舉行考試外,其餘課程皆在學期考試週舉行考試。教師授課課程之修習系級設定為4年級(或以上)之畢業課程,可於「考試調查填寫系統」選擇參與畢業考試或學期考試,其餘低年級或高低年級混合修習之課程,一律須參加學期考試。
所以人文:媒體哲學 林薰香教授的課沒有畢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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