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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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相同課程名稱請勿重複修習
2026-08-31 01:30:54

修習課程名稱相同,視為重複修習;

依東海大學學則第25條:”重複修習及格之學分不計入應修最低畢業學分內,惟當學期及畢業成績均列入計算。”

請同學自行確認本學期課表中的通識課程,是否與之前已修習通過之課程重複,

若有重複修習情形,請自行於網路退選時間儘快處理,

若有問題,請於9/23()前至通識中心辦公室處理(C209),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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