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 東海大學共同學科暨通識教育中心-Center for General Education of Tunghai University

課程公告

課程修習學分規定

通識教育課程修習學分要求
學分要求 各系詳細學分及規定請參閱各系之必修科目學分表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1. 113學年度起,通識課程分成四大領域,即人文、自然、社會、永續實踐領域。
  2. 112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必修人文、自然、社會及永續實踐四領域各一門課,畢業前須符合前述領域且至少修習12學分,其中通識永續實踐領域「永續實踐:勞作教育」1學分採通過認抵方式處理,學生無須選課。
  3. 105學年度前入學學生,至少修習其中三領域;106-107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人文、自然及社會三領域各一門課;108-109學年度入學學生,必修人文、自然、社會及邏輯思維與運算四領域各一門課,畢業前須符合前述領域且至少修習14學分。110學年度(含)後入學學生,必修人文、自然及社會三領域各一門課,畢業前須符合前述領域且至少修習12學分。
  4. 通識課程選課,每領域可選填7個志願(至學生資訊系統-選課-加選通識課程),採亂數分發,核心三領域(人文、自然、社會)每學期網路選課合計最多選上2門課。
  5. 網路選課時需將衝堂、無法修習或不合興趣之課程先行退選,以免損害其他同學選課機會及造成自己本身加選困難。
  6. 通識課程一律不開放教師自主加選,請於預選階段及網路加選階段自行登記選課,如未選上則依人工加選時程及方式辦理。
  7. 第一週未到課者,授課教師得將其強制退選。(非絕對,請務必自行確認)
  8. 課程加退選期間請隨時上網檢查自己的選課情形。
  9. 課程名稱相同而授課教師不同之科目(如自然:科學探索)不可重複修習。
  10. 不同領域但課程名稱相同者,仍視為同一課程,不可重複修習。
  11. 同學所選之課程,不得與其系上之必修、選修課程或已修過之課程相同否則不予承認,如有任何疑問請洽通識教育中心。
  12. 通識課程選課不分部別,一體辦理(可互選)。
  13. 本中心課程概不接受衝堂換班、學生私下換班。
  14. 多元學習(原共同選修)課程不屬於通識學分。
申請表單說明
  1. 通識課程特殊情形人工加選說明:每學期於學校規定網路加選期限之後仍未能修到任一科通識科目者,請於學校規劃之人工加選日下午4點前,至通識中心網站填寫並送出申請單。
  2. 多元學習(原共同選修)課程特殊情形人工加選說明:對多元學習課程有興趣的同學,請於學校規劃之人工加選日下午4點前,至通識中心網站填寫並送出申請單。
  3. 交換學生通識學分認定申請表:本校國際交換學生欲辦理通識學分認定者請備妥交換學校所修課程之課程大綱(原文一份,翻譯文件一份)連同交換學生學分認定表及成績單正本送通識中心認定。
  4. Freshmen Chinese Exemption Form for International Students(東海大學境外學位生大一中文課程抵免申請表):提供給符合申請條件的境外學位生申請。
  5. 東海大學通識課程學分認抵申請表:提供給本校大四即將畢業學生特殊認抵。